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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,经原襄樊市人民政府批准,谷城县建立南河市级自然保护区,2010年,湖北南河自然保护区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。2012年,湖北省编委批准成立了湖北南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(鄂编办文[2012]205号),为襄阳市林业局所属副县级事业单位,委托谷城县人民政府管理。2013年襄阳市编委以襄机编[2013]46号批复了湖北南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。2014年湖北南河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。目前,湖北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仍沿用2013年4月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“襄阳南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”,内设办公室、资源保护科和科研宣教科三个科室,总编制15人,其中局长1名(副县级),副局长2名(正科级),副科级职数3名,隶属襄阳市林业局管理,委托谷城县人民政府管理。襄阳南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现有人员9人,其中副局长2人,科长3人,工作人员4人。聘请35名当地居民为护林员。保护区实行管理局―保护站—管护点三级管理体系。管理局主要职能是:
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

二、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,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;

三、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,组织环境监测,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;

四、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;

五、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;

六、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,组织开展参观、旅游等活动。

七、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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